5.3月5日连云港发布春季学期开学计划(注意开学审批权限和时间):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返校期间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中小学春季学期安全顺利开学,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引》,《连云港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学校防治组制定。
方案特别强调:不符合开学条件和标准的,不予开学;开学计划验收不合格,学校不开学。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安全顺利开学,要求高校在3月6日前将开学工作计划报省教育厅备案,县区教育局的开学工作计划在3月10日前报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审批。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开学工作计划应在省级预定开学时间前一周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6.来自江苏省某市某学校的通知:
关于教师复工:
3月5日,省教育厅发布归国人员通知。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发布《关于做好教职工安全返校返岗准备工作的通知》
原文如下:
市、县(市、区)教育局,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和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现就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安全返校准备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学校要根据学校筹备的需要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通知学校相关服务企业的教职员工安全有序地返回学校。回到居住地后,所有即将离任的教职员工必须在家里呆14天,身体健康的人可以返回学校。学校要妥善安排返校人员的相应工作,纳入日常防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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