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市交通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单位编制了《汨罗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这个《指南》一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汨罗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查询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的指定分发点汨罗市交通局办公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整理系统
在职责范围内,单位负责主动或根据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一般信息
主要包括:局的设立及其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和分工;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职能;下属机构和职能。
(二)政务公开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人员信息、政策文件、规划方案、资本信息、公告公告、信息披露指南、信息披露年度报告、工作动态。
二、收购的形式
(一)主动披露信息
1.披露的范围。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披露方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的网站为,单位和个人可直接查询下载。同时,单位还将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服务指南等辅助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3.披露时限。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根据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生产、生活和科学研究的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披露范围: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受理机构及相关沟通事宜:
受理机构:汨罗市交通局办公室
办公地点:汨罗市高铨北路1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电话:0730-
传真机号码:0730-
邮政编码:
3.应用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以书面形式填写《汨罗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我公司领取,也可以从汨罗市政府网站电子下载。
4.应用程序处理
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核对申请人身份。单位收到申请后,会正式审查申请的要求是否完整,要求不完整的退回申请,并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
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可以当场答复,也可以当场答复;无法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岗位,并告知申请人。《条例》有其他规定,以这些规定为准。
三.监督和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申请更正,并提供证据材料。单位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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