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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萃苏科思 银行业消费者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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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萃苏科思 银行业消费者是指

评论:最近由于各种原因,上市公司普遍遇到融资困难。这次改版有两个亮点。一是明确可以用一些再融资方式补充流动性资金,偿还债务;第二,在一定情况下,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受18个月期限的限制。再融资是上市公司融资的重要手段。此次修订从拓宽来源和增加用途两个方面解决了上市公司的困难。

(二)中央政治局部署经济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重大矛盾”

2018年10月3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一个重要的议程是分析研究当前的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的经济工作。在这次会议上,“稳定”二字仍在前列,强调了争取稳定的总基调,“六个稳定”工作要做好。会议分析了当前经济面临的一些挑战,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是长期和短期、内部和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并提出了一个总体要求:要高度重视突出矛盾和问题,增强可预测性,及时采取对策。一是针对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经济下行压力,提出“做好自己的事”;二是针对“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较多”的问题,再次提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是针对“长期积累的风险暴露”,要“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四是“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维护在华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也是“稳定外资,稳定投资”这个标题的应有之义;第五,针对“部分政策效果需要进一步释放”,提出“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落实”。最重要的是“尽快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点评:中央政治局会议在一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的同时,也清晰地看到和把握了“变化”,提出了增强未来经济形势变化可预见性的要求。这个“变”强调的是——的内在因素。有些企业经营困难,长期积累的风险已经暴露。与此同时,中央政治局上次会议指出的“外部环境的明显变化”并没有表现出积极的趋势,内外因素叠加。所以这次会议指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要引起高度重视。最近,“民营经济继续承压”是社会热点问题,市场信心和民营企业家信心受到负面影响。本次会议再次提出坚持“两个坚定不移”,这与中央高层最近发布的声明和政策是一致的,旨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

(3)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规定,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依法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第二,鼓励利用其他市场工具为股份回购提供融资和其他支持。三是简化回购程序。第四,引导和完善公司治理安排。实施股份回购,上市公司应按照《公司法》和《意见》的相关要求,抓紧研究和完善股份回购相关的公司治理机制,及时完善公司章程,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评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是股权激励和市值管理的重要工具。这一次,根据《公司法》的修改决定,三部委发布了《意见》,明确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具体标准。《意见》明确了简化回购程序的标准,给出了净资产和累计下降两套标准。同时,《意见》还鼓励上市公司利用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市场化工具筹集回购资金,进一步拓宽了回购资金来源。《意见》强化激励约束,推动公司巩固估值基础,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4)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

2018年10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统称《资管细则》)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配套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上,《资管细则》与《指导意见》高度一致,部分监管指标较现行规定略有放宽。主要有七个关键规则:第一,统一法律关系,明确基本原则。法律明确各种私募资产管理产品都是按照信托法律关系建立的,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卖方负责、买方负责”等基本原则。二是系统定义业务形态,明确资产类别。统一现有规则“术语体系”,系统定义业务形式、产品类型、标准化和非标准化资产。三是监管标准基本统一。涵盖了机构会展业的资质、管理人员的职责、运营规范以及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第四,借鉴公开发行的经验,完善投资运作体系。包括组合投资、强制托管、充分披露和独立经营要求。五是压缩运营机构的主要责任。设立专门章节,系统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私募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要求。第六,加强重点风险防控,填补制度缺陷。重点加强流动性风险防控,利用关联交易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转移利益。第七,加强一线监管,强化监管与自律的配合。完善信息报告和共享机制,加强对派出机构的一线监管,强化问责。

点评: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资管细则》适度放宽私募股权资产管理业务的展示条件,允许在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前进行现金管理,优化组合投资原则,完善非标准债务资产投资限额管理要求,赋予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一定的灵活性,允许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担任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顾问。此外,《资管细则》明确了各类资产管理产品都是建立在信托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消除了长

期困扰证券系资管的法律定性问题,有利于树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行业风气。

(五)财政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财政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充分认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第二,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第三,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环节。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第四,加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硬化预算绩效责任约束,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第五,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财政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推进配套改革。

点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即预算管理由加强支出规范性向重视支出有效性转变,由过去的以事后评价为主的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转到从预算编制、执行到监督、评价的事前、事中、事后相互贯通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财政部此次发布《意见》,细化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内容,为预算绩效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丰富柜台业务债券品种,促进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

11月15日,为丰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品种,满足居民投资需求,促进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地方政府债券柜台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经发行人认可的已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发行对象包括柜台业务投资者的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柜台业务,同时对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开展柜台业务的方式进行了规范。《通知》发布后,地方政府债券成为继记账式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和国家开发银行债券后又一类可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的品种,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投资选择,有利于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点评:将地方政府债券纳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扩展了地方债的投资者范围,有利于提升地方债市场活跃度。此外,《通知》还鼓励优先向当地投资者发售和交易地方债,有利于强化投资人监督,健全市场约束机制。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个人投资者适用的合格投资者制度,也有利于防控改革风险。

二、重大事件及行业观点

(一)北京市组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小贷公司等监管

2018年11月8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正式成立,对外正式履行职责。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北京将市金融工作局职责,市商务委员会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市金融工作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将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职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继续履行金融服务发展职能,进一步夯实金融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工作。同时,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依法依规实施监管。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严格限定经营范围。

点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地方金融监管的主体力量。在近期陆续披露的海南省和山东省等组织机构改革方案中也都设置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理顺中央和地方的金融监管事权。改革前,虽然各地都普遍设置了金融工作办公室,但是其定位和职能模糊,人员不足,难以发挥地方金融监管的作用。通过设置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能够从制度层面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夯实属地化监管的根基。

(二)潘功胜:城商行应当适应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战略需要

2018年1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全国城商行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会暨现场推进会上指出,商业银行是国家金融政策的实施主体,城商行是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主力,多数城商行从成立之初就以民营和小微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在市场竞争中有先发优势。城商行应当适应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战略需要,推动我国金融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潘功胜对城商行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第二,要在信贷资源安排、授信审批权限设置、绩效考核政策上完善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制度安排;第三,要善于运用科技和信息技术,紧跟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针对抵押担保、期限设置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城商行应当进一步提升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有效的风险防控能力,实现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业务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中日两国央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签署了中日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维护两国金融稳定,支持双边经济和金融活动发展。协议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亿日元,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相关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银行东京分行担任日本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日本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建立将有利于中日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点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是应对金融风险的重要工具。近期,国际局势风起云涌,世界经济发展和全球贸易一体化的不稳定因素逐渐增多。中日央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额度提升至之前协议的十倍,能够有效维护两国金融稳定,支持双边经济和金融活动发展。

(四)中英两国央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2018年1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英格兰银行续签了中英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维护国内金融市场稳定。协议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00亿英镑,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点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是应对金融风险的重要工具。近期,国际局势风起云涌,世界经济发展和全球贸易一体化的不稳定因素逐渐增多。中英央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能够有效维护两国金融稳定,支持双边经济和金融活动发展。

(五)孟玮:国家发改委将从五方面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2018年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中指出,,国家发改委将从五方面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一是积极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发债融资;二是加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支持发行创业投资类企业债券;四是发改委对因现金流紧张发生债券违约,但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的民营企业,督促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各方力量,在严格防止违规举债、严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前提下,对民营企业进行必要的财务支持和救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化解处置违约债券风险,助推区域内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新兴行业等重点民营企业纾困;五是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计划和股权融资支持计划。

(六)易纲:切实贯彻落实好精准调控和信贷政策要求

2018年11月15日,人民银行行长、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易纲在“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座谈会”上表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贯彻落实好精准调控和信贷政策要求,大力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信贷、债券、股权“三支箭”,有力支持实体经济。金融机构要深入领会政策意图,用好、用足这些正向激励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并保持其商业可持续性。

三、银行动态一览

(一)招行企业手机银行APP启用刷脸支付

招商银行企业App综合运用人脸识别、手机证书、AI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成果,全新构建企业客户AI实时交易决策引擎,实现企业级的移动端刷脸支付,单笔支付金额最高可达500万。招商银行企业App利用AI实时交易决策引擎分析客户交易行为,针对大额交易,自动启用人脸识别技术,以软硬件结合的方式进行活体检测,并运用图像分析模型进行自动人脸比对完成刷脸支付。

招商银行企业App以生物识别FIDO+手机数字证书方案,摆脱传统公司金融交易对Ukey的物理束缚,实现各类移动场景下的安全、智能、便捷的免Ukey交易。通过AI的数据积累及深度学习,刷脸支付单笔最大交易金额将最大可达500万,支持小企业移动财务办公,更可满足企业在货运枢纽、批发商场、专业市场、交易会等场景进行异地采购或现场交易所需的BTOB大额资金支付需求。

(二)上海银行推出“上行e链”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10月30日,上海银行召开“供应链金融助力普惠金融业务方案”发布会,正式推出“上行e链”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更深融合、更广覆盖、更高效率的综合金融服务。该行在会上宣布,计划到今年年底实现供应链金融信贷投放500亿元,到2020年提高至1000亿元。当日,上海银行还与国药控股、中铝股份、中建材股份、京东金融、海尔集团签署了共计550亿元供应链金融的合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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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供应链金融助力普惠金融业务方案”以“上行e链”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核心,共包括3大类15项产品,通过与核心企业共同搭建平台,共享客户和数据,为产业链上的上下游客户在每个交易节点,分别提供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现金管理、跨境金融、财资管理等全方位、全流程、体系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该业务方案呈现三大亮点:更深融合、更广覆盖、更高效率。在深度融合方面,上海银行与核心企业进行深度对接,共同打造“共享、互赢”的供应链金融生态圈,包括与核心企业共享数据、资源,及与核心企业和众多中小企业实现利益共享。

(三)中国银行宣布出资100亿元设立理财子公司

11月15日,中国银行在上交所发布公告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发起设立中国银行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理财”),作为中国银行所属一级全资子公司管理。据了解,这是四大行中首家公布设立理财子公司相关计划的银行。

公告显示,中国银行理财注册资本拟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注册地拟为北京,中国银行持股比例为100%。中国银行理财经营范围为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目前,除了中国银行以外,还有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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