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0月发行国债的最新消息,据财政部9月29日消息,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于2020年发行第三批储蓄国债(国债简称:20储蓄03,国债代码:以下简称第三批),2020年发行第四批储蓄国债(国债简称:20储蓄04,国债代码:以下简称第四批)
通知全文如下
一、发行条件
国债的两个发行品种是定息和定期,最高发行总额为600亿元。第三期为3年,票面年利率3.8%,最高发行金额300亿元;第四期5年,年息3.97%,最大发行额300亿元。这两种债券的发行期限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利息从2020年10月10日开始,利息按年支付。第三期和第四期分别于2023年10月10日和2025年10月10日还本付息。
从二期国债发行公告日起至开始发行前一天,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三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的,二期国债将被取消。发行期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基准存款利率满3年的,自利率调整之日起停止发行两期国债,未售出的发行额度由财政部收回并取消。
二、销售组织
2018-2020年储蓄国债承销团40名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将通过网点柜台发售二期国债。为统筹规范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和储蓄债券发行肺炎疫情,承销团成员应严格遵守属地和监管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中国工商银行等30家承销团成员(以下统称网银成员,详见附件)同时通过其网银进行销售。各承销团成员初始基本代销额度比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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