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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缆事件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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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缆事件最新新闻与西安

原标题:至少两名官员因Xi地铁电缆事件被判刑,一人在2号线招标中受贿

Xi地铁电缆事件已经过去一年了。最近,该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至少有两名涉案官员被判刑。

其中,Xi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原电工产品检测中心主任冯瑞祥因收受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负责人购物卡和现金人民币,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西安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机电设备部副主任杜某某,因收受长江高西安电缆事件最新新闻科技电缆代理业务员王4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该报注意到,在杜某某案中,涉及的地铁是Xi地铁2号线,而不是“好电缆门”涉及的3号线。

根据相关判决,2017年4月28日,在奥凯问题电报事件爆发后,Xi安检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将杜某某立案侦查。杜某某自首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在杜某某的“关照”下,长江高科技电缆成功中标Xi地铁二号线供电系统工程35KV高压电缆部分。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项裁定,涉及“好电缆门”的陕西好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与长江高科技电缆有业务合作关系,王志伟协助公司开展业务。

测试中心主任接受了8家电缆公司的财产

2017年3月,一篇报道Xi地铁三号线电缆问题的网络帖子引发了问责风暴。同月,Xi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Xi地铁三号线使用的五种电缆抽检结果不合格,引起公众强烈抗议。

“好电缆门”事件爆发后,Xi安纪委通报Xi安质监部门10人被追究责任,其中包括Xi安质监所电气产品检测中心主任冯瑞祥。

该报近日咨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冯瑞祥已于2017年10月31日被Xi市宝安区法院一审法院拘留6个月,并被罚款10万元。

根据判决,被告冯瑞祥自2013年1月起担任Xi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电气产品检测中心主任,负责Xi市电缆、电线、电气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同时接受委托,为委托方提供检测服务,出具检测报告。

灞桥区法院认定,自2013年1月起,被告冯瑞祥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从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陕西长安电缆工业有限公司、陕西长盛电缆有限公司、陕西李沁电力电缆制造有限公司、陕西西部电缆有限公司、陕西电缆厂有限公司、xi安童玲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陕西希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处收受现金及价值人民币的购物卡

其中,冯瑞祥在2015年春节、端午、中秋、2016年春节、端午、中秋、2017年春节期间收到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赵某某、业务经理王某某7张面值为7000元的地铁超市购物卡。2015年夏天,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某某在xi安质监所楼下给了冯瑞祥2000元现金。

2015年11月左右,奥凯公司的电缆被Xi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组抽查,发现不合格。韩某某向冯瑞祥求助,冯瑞祥让韩某某去找刘伟杰,并联系了刘伟杰。韩某某在Xi安质监所楼下再次给了冯瑞祥500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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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查阅了公众资料,发现冯瑞祥的一名下属刘伟杰当时是电器产品特的副主任

灞桥区法院发现,冯瑞祥不仅承认收受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贿赂,还主动说明了纪检部门尚未掌握的其他贿赂事实,还举报了他人违纪行为,经调查核实。事发后,冯瑞祥在家人的帮助下,将赃款全部归还。

灞桥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冯瑞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没有主动自首,其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辩护人对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功的辩护意见,没有证据的,不得采纳。但被告人冯瑞祥到庭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认罪并供认处罚,有悔改表现,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2017年10月31日,Xi市灞桥区法院判定冯瑞祥受贿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判决书还显示,冯瑞祥于2017年5月5日被刑事拘留,并于当月被捕。因此,冯瑞祥的刑期为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11月4日。

Xi地铁二号线电缆招标受贿案

除了质监部门的冯瑞祥外,还公布了对一名曾在Xi地铁公司工作的人的判决。然而,本案涉及的地铁线路是Xi地铁2号线,而不是“好的电缆门”事件涉及的3号线。

根据“(2017)陕01行初269号”判决,被告杜某某在被捕前是北京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9年1月至2011年5月担任Xi地铁有限公司机电设备部副主任。

2017年5月6日,在“好电缆门”事件爆发后,杜某某因涉嫌受贿罪被指定为监视居住,并于同年5月24日被逮捕。

根据上述判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2009年,电缆销售人员王(另案处理)获悉地铁公司即将投标地铁二号线供电系统工程。为了给地铁二号线提供电缆,王找到时任地铁公司机电设备部副主任的杜某某,请杜某某向地铁二号线招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推荐其代理销售的长江高科技电缆进行捆绑投标。被告杜某某同意帮助。

此后,中铁电气化局将长江高科技电缆有限公司列为“乙供甲控”关键设备材料电缆配件推荐生产厂家。2009年7月,中国铁路电气化局中标Xi地铁2号线供电系统工程,由Xi安电气化公司实施。

2009年9月8日,Xi安电气化公司在之前确认的推荐厂家范围内,开始采购Xi地铁2号线供电系统工程中“乙控甲”的关键设备和材料。

法院认定,为确保长江高科技电缆中标,王再次向杜某某求助。杜某某向建设单位Xi安化公司Xi地铁2号线项目经理唐某某、物资管理部主任费某某问好,并要求唐某某、费某某在评标期间照顾长江高科技电缆。

在杜某某、唐某某、费某某的帮助下,长江高科技电缆成功中标Xi地铁二号线供电系统工程35KV高压电缆部分。2009年11月,王代表长江高科技电缆有限公司与安电气化公司签订《工业产品购销合同》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

根据判决,为了表示感谢,2011年1月下旬,王在杜某某居住的安某小区门口给了杜某某40万元,杜某某收下并据为己有。

2017年12月21日,Xi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告人杜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拘留机关Xi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没收受贿赃款40万元,上缴国库。

根据报纸的公开信息

据公开报道,2017年9月29日,Xi市检察院在举行检察工作开放日时,向人民监督员代表等进行了介绍。电缆问题事件发生后,Xi宝安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对Xi宝安地铁公司原副总工程师(主管)杜某涉嫌受贿40万元一案进行查处。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项裁定,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志伟与长江高科技电缆有业务合作关系,王志伟协助公司开展业务。2015年5月,王志伟向法院起诉长江高科技电缆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支付其87万余元的佣金及利息。

王志伟称,作为中介,他为长江高科技电缆有限公司提供了订立合同或媒体服务的机会,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他还提供了证据,证明长江高科技公司2013年7月23日给他的信中明确承认“我公司欠王志伟个人税后提成人民币”。

西安地铁电缆刑事(西安地铁电缆案责任人)

2017年4月18日,Xi安纪委通报了对地铁3号线电缆相关人员的调查情况,Xi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电气产品检测中心主任冯某某等四人涉嫌严重违纪。

自2013年1月起,冯某某担任Xi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电气产品检测中心主任,负责Xi市电缆、电线、电气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同时接受委托,为委托方提供检测服务,出具检测报告。

灞桥区检察院指控冯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和购物卡共计人民币,收到的现金和购物卡全部用于日常消费。

法院查明,冯某某在2015年、2016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2017年春节共收到奥凯电缆购物卡7张,共计人民币7000元。2015年夏,奥凯电缆副总裁韩将冯某某2000元现金送到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楼下。2015年11月前后,奥凯电缆被Xi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组抽查不合格。韩找冯某某帮忙,冯某某让他找一个姓刘的副局长,帮他联系。韩再次将安质监所楼下的5000元现金给了冯。

此外,冯某某还收到了陕西长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陕西李沁电力电缆制造有限公司、西部电缆有限公司、陕西电缆厂有限公司、xi安童玲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等负责人的现金和购物卡。多以“联结感情,希望尽快出具检验报告,放宽检验标准”为目的。

在纪委部门审查期间,冯某某不仅承认接受了奥凯电缆的贿赂,还主动解释了其他贿赂事实,还举报了他人的违纪行为,并退还了所有赃款。2017年10月,灞桥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帮助长江高科技电缆中标

MTRC副局长收到40万元

除冯某某外,Xi地铁有限公司原机电设备部副主任杜某某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本院查明,2009年电缆销售人员王(另案处理)得知地铁二号线供电系统工程即将招标。为了给Xi地铁2号线提供电缆,他找到了时任Xi地铁有限公司(简称Xi地铁公司)机电设备部副主任的杜某某,要求将他代理销售的长江高科技电缆推荐给Xi地铁2号线招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进行捆绑投标。杜某某同意帮忙。随后,中国铁路电气化局将长江高科技电缆有限公司列为“乙供甲控”关键设备材料电缆部件的建议生产厂家。2009年7月,中国铁路电气化局中标Xi地铁2号线供电系统工程,由Xi安电气化公司实施。

2009年9月8日,Xi安电气化公司在之前确认的推荐厂家范围内,开始采购Xi地铁2号线供电系统工程中“乙控甲”的关键设备和材料。为了确保长江高科技电缆中标,王再次向杜某某求助。杜某某向建设单位Xi安化公司Xi地铁2号线项目经理唐某某和物资管理部主任费某某问好,请他们在评标时关照。

在杜某某、唐某某、费某某的帮助下,长江高科技电缆成功中标Xi地铁二号线供电系统工程35KV高压电缆部分。同年11月,王代表长江高科技电缆与安电气化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344万元。为了表示感谢,2011年1月下旬,王在城门口给了杜某某40万元

费说,唐和杜已经跟他打了招呼,请他照顾他。虽然长江高科技电缆公司在投标中获得第二名,但经过评标和调查等综合评估,他作为公司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公司物资管理部长,同意中标长江高科技电缆。

杜某某最后借给侄女40万元贿赂,但在侄女投资失败后,这笔钱没有归还。2017年12月21日,Xi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查获的贿赂款40万元被依法没收。

好的有线借了2000万

事故发生后,银行起诉要求提前还款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项民事判决,在问题电缆曝光后,立即要求银行提前偿还奥凯电缆的两年期贷款2000万元。

2016年8月,奥凯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杨凌支行借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两年。奥凯公司以2.6万平方米以上的土地使用权和面积分别为8622平方米和2066平方米的两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三名股东王某某、刘某某和高某某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17年3月21日,奥凯已按约定归还本金40万元及利息。

Xi地铁三号线电缆问题曝光后,多家央企和城轨施工公司表示,已被奥凯列入黑名单并使用奥凯产品的项目将被无条件更换。看到奥凯名誉扫地停产,中国农业银行杨凌支行担心借款安全,于2017年3月23日发出《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要求立即还款。3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杨凌支行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第二天裁定查封土地使用权和两处房产,名下为Okay Cable。同时,90后股东高名下的100万元存款被冻结。不久,杨凌支行起诉奥凯公司和王某某等三名股东,要求责令奥凯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960万元及利息,并责令银行享有前期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抵押权,以及拍卖、变卖价款的优先权等。且三大股东应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

同年11月,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奥凯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人民币1960万元及利息。如不履行,杨凌支行有权以抵押土地使用权、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优先受偿,三大股东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华商日报记者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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