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点成金-最美分享吧

登录

西安地铁电缆刑事(西安地铁电缆案责任人)

admin 举报

西安地铁电缆刑事(西安地铁电缆案责任人)

2017年4月18日,Xi安纪委通报了对地铁3号线电缆相关人员的调查情况,Xi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电气产品检测中心主任冯某某等四人涉嫌严重违纪。

自2013年1月起,冯某某担任Xi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电气产品检测中心主任,负责Xi市电缆、电线、电气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同时接受委托,为委托方提供检测服务,出具检测报告。

灞桥区检察院指控冯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和购物卡共计人民币,收到的现金和购物卡全部用于日常消费。

法院查明,冯某某在2015年、2016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2017年春节共收到奥凯电缆购物卡7张,共计人民币7000元。2015年夏,奥凯电缆副总裁韩将冯某某2000元现金送到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楼下。2015年11月前后,奥凯电缆被Xi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组抽查不合格。韩找冯某某帮忙,冯某某让他找一个姓刘的副局长,帮他联系。韩再次将安质监所楼下的5000元现金给了冯。

此外,冯某某还收到了陕西长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陕西李沁电力电缆制造有限公司、西部电缆有限公司、陕西电缆厂有限公司、xi安童玲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等负责人的现金和购物卡。多以“联结感情,希望尽快出具检验报告,放宽检验标准”为目的。

在纪委部门审查期间,冯某某不仅承认接受了奥凯电缆的贿赂,还主动解释了其他贿赂事实,还举报了他人的违纪行为,并退还了所有赃款。2017年10月,灞桥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帮助长江高科技电缆中标

MTRC副局长收到40万元

除冯某某外,Xi地铁有限公司原机电设备部副主任杜某某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本院查明,2009年电缆销售人员王(另案处理)得知地铁二号线供电系统工程即将招标。为了给Xi地铁2号线提供电缆,他找到了时任Xi地铁有限公司(简称Xi地铁公司)机电设备部副主任的杜某某,要求将他代理销售的长江高科技电缆推荐给Xi地铁2号线招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进行捆绑投标。杜某某同意帮忙。随后,中国铁路电气化局将长江高科技电缆有限公司列为“乙供甲控”关键设备材料电缆部件的建议生产厂家。2009年7月,中国铁路电气化局中标Xi地铁2号线供电系统工程,由Xi安电气化公司实施。

2009年9月8日,Xi安电气化公司在之前确认的推荐厂家范围内,开始采购Xi地铁2号线供电系统工程中“乙控甲”的关键设备和材料。为了确保长江高科技电缆中标,王再次向杜某某求助。杜某某向建设单位Xi安化公司Xi地铁2号线项目经理唐某某和物资管理部主任费某某问好,请他们在评标时关照。

西安地铁电缆刑事(西安地铁电缆案责任人)

在杜某某、唐某某、费某某的帮助下,长江高科技电缆成功中标Xi地铁二号线供电系统工程35KV高压电缆部分。同年11月,王代表长江高科技电缆与安电气化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344万元。为了表示感谢,2011年1月下旬,王在城门口给了杜某某40万元

费说,唐和杜已经跟他打了招呼,请他照顾他。虽然长江高科技电缆公司在投标中获得第二名,但经过评标和调查等综合评估,他作为公司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公司物资管理部长,同意中标长江高科技电缆。

杜某某最后借给侄女40万元贿赂,但在侄女投资失败后,这笔钱没有归还。2017年12月21日,Xi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查获的贿赂款40万元被依法没收。

好的有线借了2000万

事故发生后,银行起诉要求提前还款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项民事判决,在问题电缆曝光后,立即要求银行提前偿还奥凯电缆的两年期贷款2000万元。

2016年8月,奥凯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杨凌支行借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两年。奥凯公司以2.6万平方米以上的土地使用权和面积分别为8622平方米和2066平方米的两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三名股东王某某、刘某某和高某某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17年3月21日,奥凯已按约定归还本金40万元及利息。

Xi地铁三号线电缆问题曝光后,多家央企和城轨施工公司表示,已被奥凯列入黑名单并使用奥凯产品的项目将被无条件更换。看到奥凯名誉扫地停产,中国农业银行杨凌支行担心借款安全,于2017年3月23日发出《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要求立即还款。3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杨凌支行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第二天裁定查封土地使用权和两处房产,名下为Okay Cable。同时,90后股东高名下的100万元存款被冻结。不久,杨凌支行起诉奥凯公司和王某某等三名股东,要求责令奥凯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960万元及利息,并责令银行享有前期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抵押权,以及拍卖、变卖价款的优先权等。且三大股东应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

同年11月,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奥凯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人民币1960万元及利息。如不履行,杨凌支行有权以抵押土地使用权、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优先受偿,三大股东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华商日报记者宁军

相关阅读

  •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处理结果(西安地铁3号线问题电缆事件)
  • RVV电缆(最新唐山市委领导班子)
  • 执纪问责严(严厉的问责)
  •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案宣判(西安地铁处理人员名单)
  • 西西安电缆事件最新新闻安地铁三号线电缆事件始末介绍(西安地铁三号线电缆厂家)
  • 西安电缆事件最新新闻
  • 西安电缆事件最新新闻
  • 西西安电缆事件最新新闻安地铁三号线电缆事件始末介绍(西安地铁三号线电缆厂家)
  • 西安地铁电缆刑事(西安地铁电缆案责任人)
  • 标签: #西安电缆事件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