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公安局带回包括梁某在内的8人,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进行检查。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龙潭堤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导致非法集会游行,8人散布虚假信息被带回检查。
9月14日,博罗县公安局带回包括梁某在内的8人,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进行检查。同日,梁某、苏某、姚某某、姚牟伟、陈某等5名违法嫌疑人因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被行政拘留;傅等三人因情节较轻,经教育已悔过,由家属担保带回。
公安机关提醒网民,在网上发表评论时,要以事实为依据,自觉依法文明上网,不传播谣言、流言或谣言,否则,发布虚假信息违法,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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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公安局关于督促罪犯自首的通知
根据惠州市住建局公告,惠州生态环保园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拟选址龙潭底,目前仍处于征求公众意见阶段,最终选址尚未确定。9月13日,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无视法律法规,组织不明真相的人非法集会游行,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陈某某等2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带走调查,8人经教育释放。公安部门也将依法严厉打击在互联网上散布谣言的组织或个人。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争取对犯罪分子的宽大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作如下通知:
一、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领导人和积极参与者,限于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向公安机关自首。
第二,在期限内,对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犯罪分子自首,有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为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凡在通知期内拒不自首,继续潜逃或继续危害社会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9月13日
博罗县公安局通知
根据惠州市住建局公告,惠州生态环保园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拟选址龙潭底,目前仍处于征求公众意见阶段,最终选址尚未确定。9月13日,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无视法律法规,组织不明真相的人非法集会游行,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陈某某等2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带走调查,8人经教育释放。公安部门也将依法严厉打击在互联网上散布谣言的组织或个人。
在这里,我们呼吁广大公众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不说教,相信
@博罗发布:目前有网友在微信上造谣,谎称本月20日经政府批准示威。边肖理解网民表达诉求的意愿,欢迎网民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不要相信谣言,不要宣扬谣言。
有网友在微信上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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