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包头律师咨询网报道:
受到社会各界好评的乌兰胡同酒吧女经理彭程程今天上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公开审理并判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王海龙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公诉机关称,今年5月25日21时许,被告人及其妻子、朋友在青山区龙江路乌兰胡同酒吧包间内饮酒时,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内容是在劝说醉酒的朋友回到包间内饮酒,之后与彭及其朋友朱发生了口角。打架时,彭程程从吧台拿出一个水果刀架,放在王海龙的脖子上,一直拉到王海龙摔倒在地。在大家的劝说下,彭扔下手中的刀,被说服离开了酒吧。王海龙捡起彭程程扔在地上的水果刀,把它赶出酒吧,猛刺彭程程。朱见之,与交战,被刺死。然后王海龙捅了彭程程几刀。在那之后,王海龙放弃了他的刀,和他的朋友开车逃离了现场。被送往医院时死亡,朱被刺死,形成血气胸。5月26日凌晨4点,警察在东河区逮捕了被告人王海龙。
据公诉机关称,被告王海龙无视国家法律,酒后与受害人吵架,无法正确对待。他甚至用刀刺伤了一个人,造成一人死亡和一人轻伤,因此他应该被追究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一审宣判后,王海龙拒绝接受,称他没有杀人的动机或直接意图。向法院上诉。
我在百度上找到了未发表的时间。标题是《包头酒吧女老板彭程程遇害案今日宣判,被告人王海龙一审被判无期》。看看百度快照。我去了它的网站《包头律师咨询网》,但是没有找到。
嘿!杀了一个人,伤了一个人,但只是暂时的,而且还有吸引力,没有背景的人杀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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