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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检察院郑清同志参加昆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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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检察院郑清同志参加昆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新闻发布会上,郑青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在昆明市的专项扫黄斗争中,检察机关将如何确保恶势力所犯罪行依法得到准确有效的惩处?”。郑青同志的回复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她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黑恶罪之一,不是黑恶罪之一。

?一是在批捕检工作中,严格依法办案贯穿整个专项斗争,严格执行法定犯罪、不涉嫌犯罪、证据裁定、排除非法证据、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前进。

?第二,在履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要充分履行职责,确保涉黑涉恶案件的处理不被浪费,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必须加强对未立案、有罪不罚、以罚代刑、重罪轻判、无罪释放等问题的监督。以及非法立案、非法取证、轻罪重判、无罪释放等问题。还要依法监督刑罚执行机关是否严格掌握恶势力罪犯的减刑、假释、监外暂予执行的条件,确保每一桩黑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昆明市检察院郑清同志参加昆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三是加大对黑恶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于黑恶势力犯下的重大罪行,重拳出击,重拳出击,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格把握取保候审和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依法及时逮捕和起诉,特别是对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和骨干力量。同时,以“破网开伞”为专项斗争的主要方向,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合作,确保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与打“伞”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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