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报纸在事故现场的数据图
2012年9月13日下午,一部载有19名工人的施工电梯升至33层时,轿厢坠落,19名工人全部倒地死亡。
记者昨天从东湖高新区法院获悉,该案责任人移送司法后,法院于今年8月底作出一审判决。总工程师、施工现场负责人、电梯租赁公司法人、施工现场安全员、监理公司现场总监、油漆承包商、电梯维修工等7人,分别被判处4至5年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七名被告均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9人死于施工电梯
2012年9月13日13时许,东湖风景区东湖村东湖花园也在工地C区建成。中午,工地正在午休。
13时30分左右,14名外墙粉刷工和5名电梯安装工来到C7-1楼乘坐施工电梯到楼顶赶工作。此时项目部经理和电梯操作人员不在场,工人擅自启动施工电梯工作。
谁也没想到,当电梯升到33楼顶部,接近平台时,轿厢失去控制,瞬间向左翻落在地上,轿厢内19名工作人员全部死亡。
事发后,省政府成立了“9.13”重大建筑事故调查组。
现已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梯导架66节(33楼顶部)和67节标准节的连接处有4个连接螺栓,其中2个没有螺母,连接失效,不能受力。此外,事故发生时额定只搭载12人的电梯搭载了19人和245公斤的物体,严重超载。当吊笼上升到66节(33楼顶部)靠近平台的位置时,产生的倾覆力矩大于配重和导轨架的固有平衡力矩,电梯左侧吊笼突然向左倾斜,与67节以上的4个标准节一起落地。
项目部很多人无证上岗
东湖高新区法院认定,东湖花园项目受东湖村委托,委托武汉万家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万家)进行建设和管理。2011年,武汉博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博特)和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祥和)分别承担了本项目丙区C1-C7号楼的监理和施工。当时东湖花园项目还没有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随后,武汉万佳员工王军出任东湖花园项目总工,武汉翔鹤任命易邵峰为东湖花园C区项目部施工总负责人,武汉博特任命丁彦明为东湖花园C区代理总监,2012年3月,武汉翔鹤向武汉中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辉)租用施工电梯5台,并与武汉中辉负责人魏劲松约定由武汉中辉负责安装、维修、保养电梯。
但经调查发现,实际上武汉万佳不具备工程施工管理资质武汉电梯事故新闻,武汉香河派出的项目部负责人易、墙粉工程承包商肖金泉、武汉中汇派出的修电梯的杜三武不具备相应资质。其中,安全员易、易金堂指派无操作资格证人员操作电梯,购买伪造的资格证,丁彦明指派不合格安全员、监督员上岗。其实按规定每个月都要进行的电梯维护,一直没有落实。
七人一审被判处四至五年徒刑
“被告王军、魏劲松、易、易金堂、丁彦明、肖金泉、杜三武违反了产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同时,事发后包括王军在内的6人留在现场积极参与救援,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如实供述罪行,被法院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虽然武汉中汇负责人魏劲松也在现场积极抢救,但他并没有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是辩称电梯得到了严格维护,法院认为不构成自首。
8月底,东湖高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军、易邵峰、易金堂有期徒刑4年半,判处丁彦明、萧金泉、杜三武有期徒刑4年,判处魏劲松有期徒刑5年。楚天都市报(记者李源通讯员高辛)
电梯事故物业应该承担的责任 近期电梯事故案例
武汉“致命电梯”事故造成19人被电致死,7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19日被武汉市人民检察院逮捕。
负责人属于不同的岗位
据了解,目前司法机关已初步查明,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7名负责人包括王军、易、易金堂、肖金泉、丁彦明、魏劲松、杜三武等。分别属于开发商、监理公司、施工方、电梯安全员等不同岗位。
9月13日,武汉环乐大道东湖景苑一栋在建建筑电梯坠地。施工电梯上升到100米时突然失控坠落,导致电梯内19人全部死亡。这也是武汉历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建筑事故。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和武汉市高度重视,并指示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
据调查,当天13时10分左右,在施工电梯操作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为东湖靖远项目部外墙粉刷的周鸿福、明春梅等14人和安装电梯的孙惠芳、姜文杰等5人乘坐施工电梯上班。电梯升至28层时,轿厢失控,瞬间左转坠落,导致19人随电梯一起全部坠地。
检方提前介入了解案情
武汉市检察院提前介入,积极与武汉市公安局沟通,了解案情,明确了侦破方向、侦查思路和涉案人员范围。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公诉人前往公安机关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开发商、监理公司、施工方、安全员的不同岗位职责,提出进一步补充调查意见。
武汉市公安局和武汉市检察院密切配合,从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如何履行职责、实际疏漏等方面锁定了包括王军在内的7人在此次重大责任事故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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