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贵州丰丸矿业有限公司于2000年6月26日在织金县三家乡三家煤矿成立,李一栋为负责人,煤炭开采销售为贵州丰丸矿业公司分公司。
2015年7月6日,该企业因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的期限公布年度报告,被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单,至2017年8月31日被除名。
2018年3月30日,织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对金乡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进行了井下瓦斯电动闭锁实验。
实验结果如下:“回风巷的物料道回风最大瓦斯浓度为2.0%,回风巷迎头最大瓦斯浓度为2.05%,无法实现断电锁定功能,未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因此,织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企业处以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件第:
(织)安监罚[2018]34号)。
此外,该企业于2017年11月和2018年7月被织金县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执行对象分别为袁和袁。
此前,2016年至2017年,该煤矿因未办理环评手续而竣工投产,废水处理设施存在缺陷,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多次受到当地环保局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