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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的新闻热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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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的新闻热点事件与事件

《2016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发表于《社会蓝皮书》,中国社会科学院,2017年)人民网舆情监测办公室分析了今年蓝皮书覆盖期间(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月度人气2016年的新闻热点事件最高的600个热点事件,试图描述过去一年互联网舆情的压力。

覆盖期限: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人民网舆情监测办公室在2015年热度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了新闻客户端的数据调查,制定了新的舆情热度指标。具体来说,它包括七种媒体形式:报纸、新闻、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和应用。运用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邀请了近20位舆情研究领域的专家对七种形式进行权重分配。通过专家打分法,量化每个热点事件的舆情倾向。事件中官方正面和负面舆论倾向的具体含义是:1-极负面,2-相对负面,3-中性,4-相对正面,5-极正面。综合计算事件热度和舆论倾向,得到最终的舆论压力指数。当舆论压力指数为正时,负面舆论占主导地位;当舆论压力指数为负时,正面舆论占主导地位。

该报告将热点事件分为公共管理、社会矛盾、公共安全和企业舆论八大类。可以看出:与2015年相比,2016年舆论热点事件讨论量大幅下降,网民对时政话题的关注度持续低迷,缓解了舆论领域的整体压力。公共管理仍然是舆情事件发生最频繁的领域,舆情压力指数已经超越贫富差距等社会矛盾焦点,排名第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台的各种法律、政策、法规,以及实施的方式方法,是网民最关心的话题。随着涉及企业的舆情事件如魏则西事件、如家快捷酒店、易大酒店女性遇袭事件等的热议,企业危机事件成为今年互联网舆情热点。近年来,政府应对舆论的能力增强,而企业应对舆论危机的脆弱性凸显。(4)今年官方反腐事件平均热度和舆论压力指数明显下降,说明反腐奖金发放。

阅读全文:《2016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

2016年下半年有哪些具有争议性的新闻热点事件?

2014年7月和2015年11月,山东冠县工业园区远大工贸女企业家苏因公司财务困难无法扭亏为盈。她分别向该房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展借款100万元和35万元,并同意每月支付10%的利息。

2016年4月14日,苏在向吴学展支付184万元本息和价值70万元的房子后,仍无法还清全部债务,受到吴学展涉黑组织的暴力催讨。在此期间,苏和她的儿子于欢长期被11个讨债人虐待,于欢激动地用刀刺伤了杜志浩等四人,其中杜志浩死于失血性休克。

2016年的新闻热点事件与事件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高利贷监管的盲点

远大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冠县工业区,由主要生产汽车刹车片的女企业家苏于2009年创办。由于经济困难,苏两次向房地产开发商吴学展借款135万元,双方约定每月利率为10%。根据苏提供的数据,截至2016年4月,共还款184万元,已还清价值70万元的140平米房屋,但仍拖欠17万元。

根据工伤数据,吴学展于2012年成立冠县泰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在山东冠县,向吴学展借贷的企业不在少数,经济下行压力很大,大家都愿意“赌”向吴学展借高利贷。许多企业因无力偿还本金和高利率而面临暴力讨债,大多数企业被卡车堵塞,受到恐吓和威胁。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于欢的上诉代理人、河北世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尹表示,10%的月利率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年利率36%的上限,吴学展从苏处获得的本息,实质上绝大部分是严重的非法所得。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限制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额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已付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法院应予支持。如果私人高利贷触犯刑法,也会受到相关刑事处罚。

这些都可以在这个案例中看到。然而,在高利贷监管存在严重盲点和漏洞的情况下,没有一个执法机构对其行为进行过有效的查处。反而可以让私人高利贷者吴学展在黑暗中壮大自己的势力,让贷款人在高本息面前的“无力偿还”与贷款人的“威胁偿还”产生冲突。必然会产生“化解”双方冲突的中间势力,进而形成黑社会性质的暴力讨债组织。贷款人无力偿还时,仍使用各种暴力或变相暴力侮辱、恐吓、威胁贷款人完成还款。而高利贷阴影下出现的暴力讨债组织和手段,是监管的盲点,根本无法监管或者监管部门无意管。层层包的条件衍生出来的产品连监督都管不了,更谈不上监督处罚。

刺伤母亲侮辱人

堵门是收债的第一条路。据工作人员回忆,一行十人左右开着三辆无牌照的车进厂,带了烧烤架、木炭、烤肉串、零食、啤酒。他们把烧烤架直接放在公司办公楼前,若无其事的烤羊肉串喝。

之后讨债手段进一步恶化。苏和她的儿子于欢被限制人身自由,被关在公司的财务办公室,不准外出。“当着他母女俩的面,在手机上放黄色视频,把声音调到最大,说什么都听不进去。”据工作人员说。当晚8点,讨债人杜志浩把苏和她儿子带到公司的接待室,他们分别坐在单人沙发上,周围是11个讨债人。据在场的公司工作人员透露,杜志浩总是用各种难听的话辱骂苏。“你不卖他骂的东西,我给你80一次换一百。学会叫狗叫孩子,让孩子叫他。”与此同时,杜志浩也脱下了于欢的鞋子,放在苏的嘴上。于欢试图反抗,被杜志浩扇了一巴掌。杜志浩还故意将烟灰弹在苏的胸口上。在场工作人员还提到,杜志浩还脱裤子,对苏做出了极其侮辱性的动作。于欢被压在牙齿旁边却什么也做不了。

与此同时,一名工作人员报警。监控显示,警车于22时13分驶入办公楼,但监控显示,4分钟后,22时17分,部分工作人员将警察送出办公楼。判决显示,在确认警察已经进入接待室后,很多现场人员表示“买单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即立即离开现场。警察解释后,他们去后院了解更多情况。期间,接待室发生了骚动。于欢开始往外冲,被杜志浩等人拦住。在混乱中,他在接待室的桌子上抓起一把用来切水果的刀,捅了杜志浩、严建军、程和郭艳刚四个人。

尸检报告出来后,杜志浩死于失血过多,休克。两人受重伤,一人受轻伤

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2016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于欢故意伤害案。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于欢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罪,其性质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定罪量刑?

在审判过程中,确立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并对其行为进行分析判断,是否需要考虑其长期被虐待后的精神状态。吴学展非法放高利贷的黑社会讨债行为,在他的案件前提下已经构成了整个后续事件的关键节点,应该包括多少影响因素?

法院认为,余欢长期与许多讨债人纠缠不清,没有正确处理和解决问题。他用尖刀刺伤他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被害人本人的客观过错,于欢本人在办案过程中能够配合并如实供述,应判无期徒刑。至于为什么不认定为正当防卫,法院解释,客观情况是于欢及其母亲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同时受到侮辱和虐待。情况的考虑在这两方面应该有一定的风险,但是对方没有使用工具。在警察部队已经到达现场进行询问调查的情况下,其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风险较小,即虽然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危害行为,但在法院认定其仍然较小时,就考虑了风险程度。

目前,余欢仍在继续上诉,其上诉代理人尹坚持认为,即使警方在黑帮十恶不赦的虐待下出动警力,但出动后人身健康权仍得不到保障,应列为紧急情况,属于正当防卫。还有主观方面,交刀绳之以法的行为服从了警方,在询问过程中如实供述,基于以上两点向警方自首。

案件的后续发展

警方介入了聊城市公安局交办的对吴学展黑帮的调查。2016年8月3日,东盛福支行在冠县捣毁“吴学展黑恶帮”,首犯吴学展落网。现在,吴学展等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当地公安机关鼓励群众举报,呼吁逃犯自首。

死者杜志浩出生在冠县斜店乡石楠村。他曾因一起交通事故而被冠县东谷镇的人们所熟知。2015年9月3日,一名14岁女学生被撞死。据《南方周末》报道,这名女学生的母亲拜访了她。事故当天,杜志浩的父母给了她一些东西,后来从中间人那里得到了赔偿,但她自己从未见过肇事者。“交警说抓不到人。作为一个农民我能做什么?否则他就得坐牢,坐牢也不会死。”

在整个案件自始至终,在吴学展高利贷行为的纵容下,已经逐渐滋生的腐败邪恶,总有一天肯定会凸显出来。在吴学展与贷款人财务困境的直接冲突中,如果有足够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们肯定不会选择妥协退让让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只有滋生黑社会讨债组织,市场才能发展。在对整个案件的评价中,由于还在上诉过程中,但是暴露出的问题,一审案件的判决不能仅仅依靠结果的危害性,而最终的判决在考虑整个案件的大局时才能有真正的威信,真正体现司法公正的精神。即使在对行为人的行为定罪量刑时,也必须注意真实性和合理性的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对爱母的个人健康风险的考量,不仅取决于派出所警力的客观存在,还取决于其客观存在对危害性的影响程度。判决中,很多证人对于办案民警仅用“4分钟”时间的行为可信度是不合格的。本案中,当事人的个人健康风险可以有多低,但法院无法明确给出详细的论证,考虑到杜志浩等人实施虐待行为的危害性时的因素。也不应该只把杜志浩等人所持有的工具看做唯一的判断。当时在复杂的情况下,余欢和其他人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已经很大了,那么如果排除刀伤行为,余欢还有可能继续暴力对抗吗?如果当时维持现场的危害性继续发展下去,结果可能完全不同,甚至相反。就杜志浩的事故而言,当地警方因办案效率极低而公信力低下,并不是没有原因的,谁对之前事故的后遗症甚至恶劣后果负责?当法律不能很好的执行时,正义与执行的结合必然有偏差。法律站在公众面前,不是白纸黑字,而是站在人民的心中。实施只需要依靠行政机关的效率。

法律走遍天下,却缺乏使法律真正实施的执行力;文深入人心,却从未让老百姓学会面对强大的势力,分辨自己不合理的违法规定。引用葛翔的话:我国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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