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45条,罚款45.2万元。
案例16:
浙江鸿谋私自买卖外汇案
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鸿谋向他人账户支付人民币3.12亿元,私自购汇,用于购买境外房产。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45条,罚款2497万元。
案例17:
广东孙谋拆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孙利用34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购汇资金拆分后汇入境外账户。非法转移的境外投资资金总额达100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39条,罚款83万元。
举报案件有什么特点?非法外汇操作会带来哪些不良影响?打击此类非法操作在外汇市场会起到什么作用?请看外汇局相关负责人对央视财经的独家签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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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表示,在今天报告的17起违法案件中,违法业务涉及贸易、国内保险和国外贷款、利润汇出、个人分裂和非法外汇交易五大类。在6起企业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罚款金额最大的是广州某公司逃汇案,该公司捏造贸易背景,支付1万美元外汇。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罚款3734万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萧声
从特点上来说,这17起案件凸显了我们打击的重点是虚假和欺骗性交易。这些案件最本质的特征是编造看似合法合规的交易,以掩盖跨境套利和非法转移资金的真实目的。
萧声指出,非法外汇操作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市场秩序,增加了跨境资本流动的风险,造成金融统计数据失真,从而影响了对经济金融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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