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可以办理信用卡消费的分期付款业务。自2018年4月起,中国农业银行调整了信用卡账单和现金分期执行费率,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每期产品执行费率如下:
一、消费分期
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基准利率分期执行,每期手续费率为分期本金的0.6%。
第二,分期付款
2018年4月8日前,账单将按现行费率分阶段收取。4月8日至6月30日,票据将根据卡的类型和受理渠道进行区分。每期的具体手续费率如下:
非居民卡:通过“短信、掌上银行、网银、客服手册、微信”处理期人民币票据,享受各期0.57%、0.51%、0.48%的优惠手续费率;三期、九期票据实行基准利率分期执行,每期手续费率为0.6%。通过“总行及分行境外营销”,享受人民币票据每期0.57%、0.48%、0.45%的优惠手续费率;三期、九期票据实行基准利率分期执行,每期手续费率为0.6%。
居民卡:通过“短信、掌上银行、网银、客服手册、微信”每期人民币票据享受0.57%、0.48%、0.48%的优惠手续费率;三期、九期票据实行基准利率分期执行,每期手续费率为0.6%。通过“总行及分行境外营销”,享受每期0.57%、0.45%、0.45%的优惠手续费率;三期、九期票据实行基准利率分期执行,每期手续费率为0.6%。
三.普通现金分期付款
2018年4月8日前,普通现金分期(包括立即贷记)适用现行利率。4月8日至6月30日,普通现金分期(含即时授信)每期优惠手续费率分别为0.56%、0.52%、0.52%和0.52%。
四.信用(分支付)
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信用支付(分支付)执行率为8.64%(24期,一次性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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